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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 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
吉林市 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
发表于 2024-01-31 14:41:49 浏览:0

吉林市 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

  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按月征收,另一种是按季度征收。按月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税款应于每月底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税款的计算方式为销售额减去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再按照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按季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税款应于每季度末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税款的计算方式与按月征收一样,但需要按季度累计计算。


  个体工商户的核定标准则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而定。一般而言,核定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营业额核定,另一种是按照生产经营规模核定。按照营业额核定的个体工商户,其核定标准通常为月销售额的1%~3%。按照生产经营规模核定的个体工商户,其核定标准则根据从业人数、租赁面积、设备设施等因素综合计算而定。


  最终,所有个体工商户都应遵守国家的税收法规,如实申报纳税,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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